(一)国际逃税及主要方式
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采用非法手段或措施,逃避或减少就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逃税的主要方式有隐匿应税所得和财产,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谎报所得额;虚构扣除;伪造账册和收到凭证等。
2014年,经合组织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包含了“共同申报准则”(CRS)。CRS的本质是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自动报告财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CRS的情报交换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申请。
(2)信息交换每年一次。
(3)金融信息根据账户持有人税收居住地作为识别依据。
(4)自动交换的涉税信息,仅限金融账户信息,不包括投资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等。
(二)国际避税及主要方式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采取某种公开的合法手段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或躲避就其跨国所得应该承担的纳税责任的行为。
纳税人进行避税的主要方式包括: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即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达到避税的目的,如在自然人方面,对于以居留时间作为确定居民标准的情况,纳税主体则缩短居留时间,对于以住所作为居民标准的,纳税主体则长期住游艇上等。
2.转移定价
即跨国联属企业间通过人为的不合理的交易价格,把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达到避税的目的。
3.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
指跨国联属企业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通过不合理地分摊成本和费用,人为地增加某一机构的成本和费用,减少赢利,达到避税的目的。
4.利用避税港
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将在避税港境外的所得和财产汇集在基地公司的账户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避税港指对财产和所得不征税或依很低的税率征税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税收协定是目前解决国家间税收管辖权冲突的主要手段。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国际税收协定格式文件有1977年《经合组织范本》和1979年《联合国范本》两种。前者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有利于资本输出国,多为发达国家采用;后者强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有利于资本输入国,多为发展中国家采用。我国按照《联合国范本》的规定对外签订税收协定。
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82题)(BD)
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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